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志工中心開幕
志工中心開幕

        志願服務是指個人不求私利、懷抱著社會責任感與公益心,自發從事服務人群與社會的活動。這種利他助人的行為,伴隨著非營利機構的發展,已成為二十一世紀的一股重要潮流。當前世界許多國家政府與民間團體積極推動志願服務工作,以增進民眾的社會參與和互助、培養關懷他人與公共事務的態度、進而達成社會的和諧與成長。聯合國亦將公元2001年訂為「國際志工年」,明確宣示了志願服務的價值與意義。在台灣,內政部於民國八十四年開始推動祥和計畫,志願服務法也於2001年1月公佈施行,種種措施皆顯示政府對於志願服務工作的高度重視。

  胡志強市長自上任後即持續推動台中市志願服務工作。除了積極鼓勵志願服務小隊的成立,復於2002年頒訂了「台中市推動志願服務建構愛心城市實施計畫」,具體規範志願工作的招募、組織、訓練、以及獎勵表揚等事宜。目前台中市政府社會處登記之志願服務小隊已達158隊,證明市民對於志願服務的參與度與日俱增,以具體行動展現互助互惠的奉獻精神。台中市志工服務中心亦於2003年落成啟用,旨在提供志願服務團體與人員更多的便利與資源。

  志工服務中心的任務包括支持、發展、與增進志願主義(Volunteerism),為從事服務的個人和組織提供諮詢和獎勵等。回顧美國最早的志工中心於1919年在明尼亞波利斯(Minneapolis) 成立,其當時所使用之名稱為「志工局」(Volunteer Bureau),而其設立宗旨為支援第一次世界大戰的後勤。大戰結束後,志工局的人力轉而從事一般性服務。至今,全美約有將近四百個志工中心,共同推動志願服務工作。此外,光明基金會(Points of Light Foundation)於1990年成立,扮演全國志工中心角色,在全美各地宣導志願服務理念,並建立資源網絡,促進非營利機構的合作與夥伴關係,對志願服務的發展貢獻卓著。

  我國志工中心的起步相對較晚,雖然近幾年來中央與地方政府開始推動,不過仍有相當大的發展空間。2002年,行政院青輔會設立全省七個區域志工中心(基北北、桃竹苗、雲嘉南、中部、南投、高高屏、東部),委由各地非營利組織辦理,推動青年志工業務之發展。另一方面,全省各縣市也陸續成立志願服務推廣中心,鼓勵民眾踴躍參與志工活動。台中市政府向來積極推展志願服務,除2003年即於婦幼館設立志工服務中心辦公室,於九十四年連續六年委託朝陽科技大學辦理中心業務。本中心負責統籌規劃與執行台中市各項志願服務事宜,在經營團隊的妥善管理下,可望發揮強大功能,不僅可使志願服務風氣普及,提升民眾回饋社區之意願與行動,更能達成胡志強市長施政理念,讓台中市成為名符其實的愛心城市。

服務目標
本中心將針對台中市志願服務業務進行全方位的規劃、管理和經營,將相關設備與經費作最妥善的運用,並扮演機構、志工、社區及政府部門之間的橋樑。希望藉由專業團隊的努力,達成下列數項目標:
(一)開拓和管理台中市從事志願服務之民眾與機構,進行供需媒合。
(二)建立資源網絡,促進各方合作與訊息流通。
(三)舉辦志工和管理者之教育訓練,並提供相關諮詢和輔導。
(四)評鑑和獎勵志工團體與個人。
(五)妥善管理和運用志工中心場地設備,發揮最大效益。

服務對象
志工服務中心之預定服務對象包括:
(一)台中市全體民眾,特別是有意願或目前正從事志願服務者
(二)台中市志工團體和運用志工之公私立機構

服務內容
(一)志工人力開拓與管理

  1. 為促進志願服務風氣,使熱心民眾適才適用,掌握服務機會與徵才訊息,本中心將建立志願服務團隊及志工資料庫,定期輸入資料並更新,同時收集相關資訊與檔案,置於中心專屬網站,方便民眾和機構瀏覽下載。
  2. 中心位址:台中市民權路400號。專線電話(04-22069500)、接線人員及電子信箱(tcvsc.swdept@msa.hinet.net),提供民眾和機構對於志願服務問題之電話或網路諮詢,同時於中心一樓入口處規劃成立服務台,由志工輪流值班,為來訪民眾進行設備解說、資訊提供和導引轉介等服務。
  3. 台中市政府業已架設志願服務資訊網站,本中心將進行網站的管理、更新及維護。
  4. 本中心將統籌印製和核發祥和志工隊志願服務記錄冊,以利民眾服務時數登錄、績效考核和獎勵事宜。

(二)志願服務理念宣導

  1. 為提高志工中心知名度,鼓勵志願服務運用單位運用本中心之資源,並提高一般民眾參與志願服務之意願,本中心將印製相關宣傳品(介紹手冊、海報等),廣為發放,並透過平面、影音和電子媒體宣導志工服務中心服務內容。
  2. 本中心將發行溫馨台中季刊(3、6、9、12月出刊),涵蓋志願服務經驗分享、新聞訊息、專題討論、志工需求等內容,以提供台中市民眾與機構一份優質的志願服務刊物,並藉此讓各界了解市府推動志願服務之現況與成果。

(三)資源網絡建構與交流

  1. 本中心每年固定辦理2次社會福利類志工隊聯繫會報,邀集全市志願服務團隊與主管機關進行定期交流溝通,藉此加強政府與民間機構聯繫,並促進機構間的合作與夥伴關係,建立資源網絡。
  2. 志工服務中心內將設置志願服務團體資訊交流區,依團體服務屬性分類,擺放各機構之介    紹手冊、招募傳單和其他宣傳品,以增進資訊相互交流和交換的機會,並讓有意願從事志願服務之民眾便於取閱。
  3. 本中心軟硬體設施完善,並具備小型討論空間,可供志願服務團體和民眾使用,落實資源共享與服務市民之目標。

(四)教育訓練與研習

  九十九年度本中心將統籌辦理台中市志工教育訓練(共13場次),其中包括基礎訓練7場次、特殊訓練2場次、青年志工訓練1場次、成長訓練1場次、領導訓練1場次、及督導技能訓練1場次,各場次皆聘請相關領域學者專家授課。

(五)志工評鑑與表揚

  為落實志願服務法,推展志願服務正確觀念,確保志工人力資源妥善運用,並瞭解台中市志願服務運用單位之工作成果,將邀集學者專家,根據主管機關研擬之評鑑指標,以書面審查和實地訪視方式進行志願服務評鑑,評鑑對象包括台中市各目的事業主管機關及祥和計畫所屬社會福利志願服務小隊。

附加檔案:
 第1-158隊通訊錄.doc 下載 Word 檔(第1-158隊通訊錄.doc)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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